灭。
舱门开启,青隼首领亲自抱起刘昌侈尸身,置于舱内一方漆案之上。案旁,站着三名白发苍苍的老匠人——太常寺最擅金玉之术的“三老”。
为首老匠颤巍巍解开尸身衣襟,取出一枚藏于贴身锦囊的赤金印玺——中山王玺,印纽蟠螭,温润生光。
他双手捧玺,置于灯下,眯眼细察。
“成色……九成八。”
身旁老匠取来天平,小心称量:“重量……四百八十六铢。”
另一老匠则取出特制铜尺,丈量印玺尺寸,又以金针探入印钮微孔,取出一丝残留朱砂。
“朱砂色泽沉郁,非新制。印文笔划转折处,有二十年以上盘磨之痕。”
三老相视,齐齐颔首。
为首老匠取出一方素帛,蘸墨挥毫,写就四字:“真印无疑。”
墨迹未干,帛书已被青隼首领收入怀中,转身踏上甲板。
牛车原路返回。
漕船解缆,顺流东下。
三日后,一艘来自中山国的贡船,在咸阳渡口靠岸。船上载着中山王“临终遗表”、刘寿“殉父绝笔”及全套王室祭器。
贡使入宫,呈上遗表。
刘彻展开,只见字迹歪斜颤抖,满纸血泪:“……罪臣昌侈,蒙陛下天恩,袭爵中山,日夜惕厉,不敢懈怠。然昨夜惊梦,见先王持鞭责曰:‘尔纵容豪奴,虐杀良民,又私藏甲兵,图谋不轨,玷污宗庙,罪不容诛!’臣惊醒,汗透重衣,愧不能当,遂引咎自裁,以谢宗庙……”
刘彻阅毕,久久不语。
直至张汤呈上三老验玺文书,他才缓缓放下遗表,抬手示意中常侍取来一支朱笔。
笔锋饱蘸朱砂,在遗表末尾,重重写下两个大字:
“准奏。”
朱砂淋漓,如血未干。
同日,东宫德政殿。
史高将一卷崭新帛书置于刘据案头。
帛书封面,赫然题着八个大字:
《中山国除国策议》
刘据展开,第一页,便是清晰罗列:
“中山王刘昌侈,悖逆不道,私藏甲兵,构陷忠良,虐杀百姓,秽乱宗庙……罪证确凿,自缢伏法。依《汉律·贼律》第十条,除其国,废其宗庙,籍没家产,子孙贬为庶人,永世不得叙用。”
刘据指尖划过“除其国”三字,目光灼灼:“史高。”
“臣在。”
“拟诏。”
“殿下?”
“孤要以太子令,昭告天下。”
史高执笔,笔锋悬停半寸,终是落下:
“中山国除,其地并入涿郡、勃海二郡,设中山都尉,辖兵三千,镇守旧境。原中山国吏员,择优录用;庶民田产,照旧颁授;宗庙祭典,改由太常卿主理,岁费由少府拨付。”
刘据看罢,忽而一笑:“好。再加一句——孤闻中山王临终悔悟,深感其诚。特敕:中山王妃、王子刘寿之妻,赐金五百斤,宅邸一所,着京兆尹妥为安置。”
史高笔尖微顿,墨迹在“安置”二字后拖出一道细长墨线。
他抬眸,正对上刘据眼中那抹深不见底的寒潭。
“臣……明白。”
诏书发出当日,长安城南十里,新筑的中山王陵寝工地,数百工匠正挥汗如雨。
陵冢已初具规模,封土高逾十丈,墓道入口处,两尊新雕的石兽昂首怒目,兽爪之下,各踩着一方黝黑巨石。
巨石背面,刻着两行小字,字迹新鲜,刀锋锐利:
“中山不复,王道归一。”
“万民同庆,永奠宗基。”
风过陵园,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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